“意外伤害事故”是指
外来的、非本意的、突然的、非疾病的使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;保险合同生效后,在保险期限内,被保险人因遭受“意外伤害事故”,并以此为直接原因,在规定期限内使身体遭受伤害,或产生相应的医疗费用,如达到保险合同规定的标准,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。
一般来说,意外险的理赔分为“意外死亡理赔”、“意外残疾理赔”和“意外医疗费用理赔”3种;通常情况下,其申请理赔时应备的材料大致如下:
1. 意外死亡理赔应备材料
1) 保险合同
2)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
3)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、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;
4)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。
2. 意外残疾理赔应备材料
1) 保险合同
2)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
3) 本公司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
4)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。
3. 意外医疗费用理赔应备材料
1)保险合同
2)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
3)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材料(包括门急诊病历、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);
4)医疗费用原始收据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医疗费用分割单;
5)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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